永利乡养猪场 发表于 2020-12-9 09:38

四川红明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永利乡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第一次公示

四川红明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永利乡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第一次公示四川红明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委托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四川红明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永利乡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四川红明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永利乡万头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单位:四川红明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建设地点:汉源县永利彝族乡杉树村项目概况:本项目按照现代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建设存栏规模1万头生猪育肥场一个,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其中猪舍1.6万平方米,粪污处理区34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600平方米,建成后年出栏生猪2万头。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四川红明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汉源分公司联系人:肖谦   电话:13124709215   邮箱:614570163@qq.com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四川羽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尹工   电话:18227138626   邮箱:293732464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可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真实姓名、常住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六、公示期限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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